党内处分决定书
党内处分决定书(精选2篇)
党内处分决定书 篇1
黄,男,汉族,1967年6月出生,本镇清湖一村人,现居住在xx市xx镇一村,初中文化, 20xx年10月入党。
经查明:黄家与毛家于20xx年3月24日因竹山纠纷发生冲突并互相打架,期间黄志强打伤毛森英丈夫的弟弟黄小军左眼眶附近,经江山市公安局城南派出所调查,黄志强的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20xx年9月13日,江山市公安局城南派出所以欧打他人为依据决定给予黄志强罚款人民币伍佰元的行政处罚。20xx年4月19日,黄志强以父亲经常被毛森英挨打为由又雇佣他人打伤毛森英,经江山市公安局城南派出所调查,黄志强的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一)项,第二十条第(四)项,第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20xx年2月27日,江山市公安局以结伙伤害他人为依据决定给予黄志强行政拘留拾叁日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仟元的行政处罚。
黄志强身为中共党员,本应带头遵纪守法,而他却欧打他人,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二)项之规定,经镇党委研究,决定给予黄志强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本处分决定自20xx年8月10日起生效。若不服本处分决定,可向中共江山市纪委提出申诉。
x市xx镇委员会
年8月10日
党内处分决定书 篇2
关于同志旷工的处理决定
现有公司员工,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没有办理任何请假手续情况下,无故旷工天。此员工的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给公司的正常工作带来严重影响。为严肃纪律,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确保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顺利实施。经研究决定:对同志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1、扣除当月绩效奖金;
2、考核个人月度工资标准的20%;
3、暂时冻结当月工资,待其办妥离职交接手续后结算;
4、根据所签订的《劳动合同》“第九条(二)相关约定,‘严重违反甲方有关制度规定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公司解除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并解除劳动关系。
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